某区某国企劳务派遣岗公开招聘公告
2026-01-08 08:38:04
某区某国企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劳务派遣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及吃苦耐劳精神;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及执行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须满足岗位表中的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中的“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以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
(四)岗位表中的工作经历要求,需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时,以附件方式上传符合要求的工作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材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招聘考试网上报名平台、华瑞人力公众号、智联招聘等平台发布公告。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相关通知将在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zhpta.com)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学历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相关证书等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并压缩命名为XX岗+姓名的格式(如客服管理员岗+XXX),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290414709@qq.com ;统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4日12:00点(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本人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从报名时开始进行,并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
3.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结果将以邮件形式给予回复,请关注个人邮箱。
(三)面试
1.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初选人员在录用前,须进行体检、考察。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3.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体检组织方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察通过函调无犯罪记录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个人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不合格的,则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有效递补(如遇分数相同的,则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法)。
(五)聘用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岗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当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核、体检等环节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zhpta.com)发布的报名、面试、体检与考察等通知。所有公告、通知及公示等信息,均以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zhpta.com)发布为准。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各环节通知的,视为主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856946935(毕老师)
上述联系方式于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8:30-12:00,13:30-17:30)。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