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选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工作安排的公告
2026-02-05
根据《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以下5名初选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现将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选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体检、考察要求
1.体检工作及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2.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5.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不合格的,则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三、其他
请考生将上述纸质资料于2026年2月13日16:00前提交到蜀山区合欢路6号亿诺商务中心A座2103室。
四、咨询电话
13856946935(毕老师)
附件1: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初选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x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6年2月5日